最近看到了某地教育局一则奇葩的"声明",说禁止大家传播高考成绩,要不然就报警云云。你不公布考试成绩也就罢了,大家背后交流议论一下都不行,都会让警察来处理你,如此霸道实属窂见。
每年的高考、中考都牵动着千家万户,及时知晓自已孩子的考录信息、关心亲友孩子的考录情况、了解本地学校的考试状况,这都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个地方崇文重教的重要体现。如若考完大家都漠不关心、不问不传,那才是一个地方的悲哀。从法理上讲,老百姓对本地学校的考试状况拥有法定的知晓权,因为学校是用纳税人的钱办的,你办得怎样?考试成绩是多少必须要向纳税人如实报告。教育已被国家列为重要的第三产业,家长作为消费者,对教育服务质量的知情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考试录取等工作是公开透明的,学校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情况理应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你育得怎么样?作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阅。
俗话说,谣言止于真相。正因为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或没有及时公开,一方面让有些学校有了通过虚假宣传来欺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让那些蹭热度、赚流量的不良媒体钻了空子。
学校肩负着提高全民族素质和为国培养人才的重任。很多国家,对学校的重要考试和检查,譬如统考、高考、督导等情况,会在第一时间在当地的主流媒体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和学校办学情况的评议、监督和建议,对办学质量差的学校进行追因;对过去的经典试题还不时地刊登在公众媒体上,让社会大众参与研究、讨论。正因为这些信息的及时公开,避免了谣言的产生和虚假信息的流传,也使得社会各界对政府和学校更加信任,办学环境更加友好。
反观我们有些地方的做法,对一些重要的办学真相遮遮掩掩,羞羞答答,还美其名曰“保护学校隐私”,漠视大众的知情权,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这种因噎废食,甚至忌疾讳医的做法,亦怀有“鸵鸟心理”式的逃避,那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只要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这些信息为什么不能公开呢?
用一则如此的声明回应群众的关切,与"人民至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时代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人民连结果都不知道,怎会满意呢?你不公布大家私下交流议论一下,怎就违法报警了? 一则声明,或许可以堵住别人的嘴,但堵不住别人的心。
(本文作者:教育学者,许林,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