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合同工、劳务派遣、临时工三种特别的用工方式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大型企业和体制内单位中,超过一半的在岗员工都是三种类型之一。
尽管三种类型都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然而合同工、劳务派遣、临时工其实存在本质上巨大差别。
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相对稳定。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享有完整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和较高的薪酬待遇。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三年重新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十年以后再续签就是长期合同了。任何一个单位或一家公司想要解聘拿到长期合同的合同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情,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纪或失职行为,否则需要赔付高额的补偿金。相对于正式工,在福利、保险、职业发展等方面会差一些,但是退休后同样可以享受较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障。
劳务派遣是指和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然后被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一般情况下与用工单位正式工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但是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在法律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不在实际工作的用工单位,而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支付出去的费用叫购买服务费,而不是在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关系涉及三方(派遣单位、派遣劳工和用工单位),合同期限通常较长(二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工虽然可能被安排在临时性岗位上工作,但是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不属于“临时”关系,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工伤责任,但也有权利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充补偿金额。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临时工和合同工一样,也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区别是签订的是时间不超过一年的短期合同。由于合同时间短,所以临时工没有法律依据去申请正式工和合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到的完整的福利待遇与退休金待遇,如社会保险和年假等。当然,如果是已经重复续签了很多年的临时工,大部分公司还是会有点人情味,在请假方面会给予视同正式工待遇的方便的。 愿每位职场人都能够得偿所愿,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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