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这么多年律师,帮老百姓处理信访问题是常有的事儿。我发现,很多人信访时会碰上这么个糟心事:信访部门收了材料,也说在处理,可就是不给书面处理意见书。没这张纸,心里就像悬着块大石头,不知道自己反映的事儿到底有没有被认真对待。今天就跟大家唠唠,遇到这种情况该咋维权。
先得明白,按《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受理后,有权处理的机关得在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最多延长 30 日,而且得给信访人书面答复。要是没收到,那信访部门可就违规了。就像去年我有个当事人,反映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信访材料交上去四个月,电话打了无数个,每次都被敷衍说 “再等等”,可书面处理意见始终不见踪影。这种情况,当事人心里能不着急嘛!
真遇到这事儿,第一步就是找原信访部门要说法。别不好意思,带上当初交材料的凭证,像挂号信底单、网上信访的提交截图,去信访部门跟工作人员说清楚:“我 X 月 X 日交的信访材料,按规定早该有书面答复了,麻烦给我一个。” 说话时态度要平和,但立场得坚定。有些时候,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了,你一提醒,他们就赶紧补办手续。我之前有个当事人,就是这么一催,第二天就收到了处理意见书。
要是原信访部门还是拖着不给,那咱就往上一级信访机关反映。准备好详细材料,把事情经过、交材料时间、跟原部门沟通情况都写清楚,再附上原信访部门接收材料的凭证。递材料的时候,跟工作人员强调原部门没按规定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书,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上级信访机关收到后,一般会介入调查,督促原部门尽快处理。就像有位大爷反映村里土地纠纷,镇信访办一直拖着不给出书面答复,大爷找到县信访局,县信访局一督办,镇里很快就给出了处理意见。
还有个办法,要是信访事项涉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咱们可以考虑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不过这得谨慎,因为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走这一步前,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看看证据够不够充分,胜诉把握有多大。我有个当事人因为企业环保审批问题信访,相关部门不给书面处理意见,后来咨询律师后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相关部门限期给出书面答复,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证据至关重要。每次跟信访部门沟通的电话录音、短信记录,都得存着。我曾经帮一位当事人处理拆迁信访问题,他当时没在意保存证据,结果信访部门耍赖说没收到材料。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当初的快递签收单,才让事情有了转机。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证据就是咱们维权的“武器”。
总的来说,信访不给书面处理意见书别慌,按我说的办法,一步步来,该要说法就要说法,该向上反映就反映。法律给了咱们维权的权利,咱就得用起来。要是实在拿不准,也别怕,找个懂行的人问问,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等待中被忽视。毕竟,咱们信访就是为了讨个说法,有了书面处理意见,心里才踏实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