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纪检干部最害怕的是被问到这个问题:贪污是违纪、违法还是犯罪?
千万不要忽视这个问题。如果这三者没有区分开来的话,后面的许多判断就会出问题。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同一种级别的词语,并且不能随意地给它加上某个标签。
把结论先说一下:违纪不等于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如果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一般来讲就同时是违法和违反纪律的行为。
怎样来解释呢?以一个常见的例子来说明。
比如说一个单位里有一个叫张科长的人,做了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就是周末用单位的车子带着家人去外面游玩,结果油钱花费了二百元。
第二件事就是购买办公用品的时候要求供应商开出三千元以上的发票,并且把多余的那部分钱占为己有。
第三件事就是在办公楼招标的时候接受了投标人的20万贿赂,并且把标底透露给对方。
这三件事情表面上看都存在问题,但是本质不同。
主要的问题就是纪律方面出了问题,特别是廉洁纪律。一般情况下会受到党纪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等。它并不一定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并且也没有坐牢的可能性。
虚开发票套取钱财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作风问题了,而成了触犯法律的行为。对于公务员而言,一般都会受到政务处分,轻者为警告、记过等,重者则有降级、撤职甚至开除之罚。但是如果是党员的话,那么党纪处分也会跟着来。
收钱、泄标的行为已经到了触犯刑法的程度,是犯罪行为。然后就是拘役和有期徒刑这样的刑罚了。
就是这样的原因。人们常常把“违法”与“犯罪”等同起来,实际上二者相差甚远。交通违章是违法行为,但是明显比受贿要轻得多。违法的范围很大,而犯罪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从上面开始梳理的话,那么这三个就是三条标准了。
用来约束党员的行为。凡是党员都要首先看看自己是否违反了党的纪律。即使行为还没有触犯到法律法规,但是已经触及到了纪律的底线,那么就会被认定为违纪。
用来约束每一个人。它的范围要比党的纪律宽泛得多,在纪检监察的语境下,“违法”一般是指: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是还没有到被判刑的程度,要受到政务处分。
只有当行为达到了入罪的标准的时候,才能称之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叫做门槛。并不是所有的收钱都会构成受贿罪,也不是所有的套钱都会被判刑,要看数额、情节和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定罪。
这是新人们容易犯的一个错误:一遇到问题就想到是犯罪,并且认为查案就要向移送司法方向发展。并不是这样的。大部分线索最后都会被处理到纪律或者政务处分的程度上,而真正走到了刑事程序中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首先判断是否违反纪律。 只要是党员,这一关就过不去。
那么就看看是不是违法了。 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是否要受到政务处分。
最后就是是否构成犯罪了。 主要关注的是入罪的标准以及证据问题,达不到要求就不往上推到刑法上去。
这个顺序很关键,因为纪委监察委是执纪执法机关,并不是一上来就成了司法机关。定位不准的话,办案思路也会出问题。
还有一种常见的错误认识也需要纠正一下:“违纪”听上去是最轻微的一种了,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似的。真正经历过体制内的人应该都知道,并不一定。一个党内处分,直接关系到干部的晋升、奖励和工作岗位的变化,影响比较大。有的时候表面上看来没有刑事案件发生,但是所付出的代价却很大。
违纪是外在的表现,违法是内在的行为,而犯罪则是最严重的一种。
违纪是独立存在的,而违法不一定构成犯罪。
但是犯罪通常不只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是违法、严重违纪的行为。
其实这并不是在抠字眼的问题上做文章,而是在案件调查以及对案件进行判定的时候所要遵循的原则。如果概念不清晰的话,那么对事物性质的认定就会出现偏差。把这三个词拉直之后,后面的很多事情也就都清楚了。不然即使学习了很多条文也会越来越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