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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治”不能承受全部社会正义之重

2012-09-27 16:14:21 来源:南方周末 浏览:21
内容提要:就在本文截稿时,全国各地的记者正在辽宁盘锦聚集。微博上,众多网民也都聚焦在了9月21日发生的这桩拆迁血案上。这起由强拆引发的警察枪击农民致死案件正在调查之中,很多人寄希望于各路记者能揭示真相,伸张正义。一切就像一场关乎真相与正义的战斗。
 

就在本文截稿时,全国各地的记者正在辽宁盘锦聚集。微博上,众多网民也都聚焦在了9月21日发生的这桩拆迁血案上。这起由强拆引发的警察枪击农民致死案件正在调查之中,很多人寄希望于各路记者能揭示真相,伸张正义。一切就像一场关乎真相与正义的战斗。

在这之前,媒体和网民刚刚以舆论围观的方式取得了一场胜利,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被证实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已被撤职调查。这一切,都源自于他在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的一个微笑,引起了公众的愤怒,继而引发了媒体对杨局长“戴表”图片的网络搜索。

诚然,在任何一个现代社会,媒体都应该是监督权力,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随着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公民获取信息渠道更加多元化,发言权和话语权也随即增强增多,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利用媒体曝光和网络舆论促使政府及时出面解决问题。我们从现实也看到,在近年来的许多公共事件中,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表现可圈可点。通过媒体的调查曝光和网络围观,不少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正义得以伸张。正因为此,出现了“媒治”的提法。

所谓“媒治”,就是通过媒体来管理社会,或者是人们期望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媒体,黑幕被揭开,真相被呈现;通过媒体,引导舆论施压来推倒邪恶,实践正义。人们期待理想的媒体出现,犹如期待正义的守护神。

民众对媒体之望,可谓厚矣,媒体自担之任,可谓重矣,但我却不得不在此泼一瓢冷水。媒体的职能和属性决定了它决不是政府、法院、检察院、人大……它不应该,也不能代替正常的制度来解决社会问题。

首先,媒体关注的对象极其有限。偌大的中国,能够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媒体数量也有限,只有最具新闻属性的事件才会引起轰动。很显然,我们不能将三北防护林的治虫工程都交给啄木鸟。

另外,不少媒体对报道对象的选取,往往不是全面地反映现实,而是依据新闻价值标准来选择,这就容易将复杂专业的事件做简单化、标签化的处理。这也决定了媒体很难有效介入一些复杂专业的问题。现代社会的事务高度细分,很多事情并不适合拿到大众面前进行大民主式的审判。在法治体系尚待健全之际,如果媒体越俎代庖,轻则摆乌龙、闹笑话,重则变成“多数的暴政”。

还有,媒体揭露,只是管叫不管咬。我们看到,很多公共事件的解决,最终靠的还是舆论推动的行政力量的介入。媒体也很难长时间追踪和聚焦某一个事件,解决问题,最终还是只能靠正常程序。“媒治”往往只是推动了当事者的危机公关,他们只要让事件拖上一段,舆论的视线一转移,一切又可能回到他们的掌控之中。最重要的监督始终是常态监督,同级制衡,公正司法,这些,都不是媒体所能替代的。“媒治”所能带来的,只是“有限”公平,而非普遍正义。

传媒的基本职能是监测社会环境,即及时向公众报告社会的变动,整理和提供社会运作的信息。媒体监督不是要越俎代庖,取公权力而代之,最终的目标,是要通过舆论的力量来促使权力部门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更完善有效的制度。

“媒治”不可能承受全部社会正义之重。现代社会有着细化的分工,各个不同的领域必须有自己的有效的规范和监督机制。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现代社会应该是由无数个沙丘,而不是由无数个沙子组成的。如果只是靠媒体曝光来规范,那必然走向一个过于扁平化的社会。发展到极端,就会和运动式治理、广场政治没什么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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