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发文批评“某省某地”罚没收入连创新高
2月10日,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发表题为《罚没收入位居第一:这样的“第一”少些好》的署名文章,披露这几年“某省某地”罚没收入连创新高,去年全市罚没收入更是高达41.6亿元,按全市人口算,相当于人均被罚621元,不仅位列全省第一,在全国设区市中也名列前茅,并罕见地批评道:“得‘第一’本是好事,但这种‘第一’,还是少些好。”
虽然《新华日报》并未点名,但是我们不难发现,文中所说的“某省某地”就是江苏省盐城市。从江苏各市公布的2024年罚没收入预算数据来看,盐城一个市的罚没收入预算就超过苏南五市总和(40.3亿元),而同期盐城的GDP(0.78万亿元)仅有苏南五市之和(7.78万亿元)的零头(约为十分之一)。如此一对比,足以看出盐城罚没收入占比之畸高。
实际上,在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盐城市的GDP虽然仅排名第八,但罚没收入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2022年,《南方周末》曾统计2021年全国300余个地级市的罚没收入,在公布数据的111个地级市中,盐城市就在罚没收入增值排行榜中居于榜首。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盐城市罚没收入为37.27亿元,较2020年增长44.12%。2022年盐城市罚没收入虽然降至全省第三,但仍高达32.4亿元,且罚没强度(罚没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保持全省第一(10.89%)。2023年盐城市又凭借31.7亿元的罚没总额,重新夺回冠军宝座,且在2024年再创新高,蝉联冠军。而盐城市也因此被舆论戏称为“罚款之王”。
2024年江苏各市罚没收入预算排名(网络图片)
对于2021年盐城市罚没收入大幅增加,当地财政局曾向媒体回应称,主要是破获经济大案所得。但此后三年该市罚没收入仍然居高不下,恐怕不是破获经济大案所得能够解释的。联系到去年该市引发广泛关注的农民卖未盖章羊肉被罚款10万元事件,很难不令人质疑当地存在“小过重罚”或“钓鱼执法”,加剧公众对“罚款经济”的担忧。
正因如此,《新华日报》在文章中公开质疑,一个地方一年的罚没收入高达41.6亿元,人均被罚621元,这些罚款都是正当而合理的吗?有没有“为罚而罚”的趋利性罚款?有没有“小过重罚”的行为?这些问题恐怕都值得追问。
文章指出,罚没收入过多,会严重损害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严重削弱企业对一个地方的信心,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想想看:当听说一个地方罚没收入高居“第一”,谁还敢去那里投资兴业?谁又愿意到这样的地方去发展?如果企业家和人才都被吓跑了,经济活力从何而来?地方发展又靠什么支撑?不把心思放在放水养鱼、呵护青山上,而是放在竭泽而渔上,这种观念如果不改变,“罚没收入的第一”迟早会变成“经济发展的倒数第一”。
一般来说,罚没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的占比较低。但随着近年来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一些地方政府在罚没收入上动起了脑筋,例如频频出现的“远洋捕捞”案件曾受到广泛关注,也引起中央警惕。去年2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这是中国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规范,旨在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突出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随后,中央各部委频频发声,例如中央财办表态今年将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又公布了12种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行为。
在此背景下,城市罚没收入畸高确实值得当地政府部门深刻反思。如果持续依赖罚没收入,不仅会挤压正常税收的培育空间,损害当地营商环境和阻碍招商引资,还会引发公众对执法透明度的质疑,从而削弱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