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一名男生课堂偷拍女生裙底,校方处以留校察看一年;几乎同期,南京审计大学一名研究生超市偷拍,校方直接开除学籍。两起事件性质相近、情节相似,处理结果却落差悬殊,由此引爆全网对高校处置学生违法行为裁量边界的持续追问。
5月9日下午,华南理工大学某教室内,一名男生将手机探入课桌下方,偷拍后排女生裙底,持续约半小时。受害女生察觉后未当场发作,而是课后联合同伴对质。面对查看手机相册的要求,男生起初以“观看比赛”为由推脱,随后试图离开教室;在女生坚持并以报警施压后,其删除视频并道歉,称“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羞耻”。5月13日,校方证实已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作出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表示涉事男生已诚恳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受害女生认可处理结果。
然而,这份以“和解”收场的处理,在另一起事件的映照下显得轻飘乏力。5月11日晚,南京审计大学一名研究生在校内超市偷拍女生裙底被当场发现,校方24小时内完成核查并通报: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生此前已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开除学籍意味着学历作废、公职录用资格大概率一并取消。两校处置差异被网友概括为“性质一样,结果不同”:华南理工被批评为“变相纵容”,南京审计被赞为“零容忍”;更有观点直言华南理工“有样本照抄也抄不对”,质疑校方为维护名校声誉而“高举轻落”。同案异罚的鲜明反差,将高校对学生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推至舆论前台。
比裁量差异更值得深究的,是校方对“和解”的反复援引。校方多次强调“双方达成和解”“女生认可处理结果”,此举引发更深层次的伦理争议。偷拍系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非普通民事纠纷可以私下谅解;将受害者态度作为处分依据,易对其形成无形压力,使“接受道歉”沦为被迫的体面。评论者指出,女生选择协商而非报警,恰是弱势处境的体现;学校不应据此从轻处分,而应看到这种“隐忍”背后校园安全的缺位。以“和解”替代法律追责,既于法理不通,亦对受害者构成二次伤害。
两起事件的处置分野,不仅在于校方态度,更在于程序路径的差异。南京审计大学受害者当场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加之涉事学生系拟录用公务员,社会影响更大,这些因素客观上推动了顶格处分。华南理工事件中,受害女生未选择报警,学校仅作内部调查,且其依据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通常将留校察看对应情节划入较轻档次。这种差异揭示了一个值得警惕的规律:是否报警、社会影响大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偷拍者付出的代价。有人据此呼吁:女生若遇偷拍或猥亵,要严惩对方就应直接报警,切勿先通知老师或辅导员。程序路径的差异,不应成为处分轻重的分水岭,却折射出校园处置对公权力介入的过度依赖。
处分的实质代价,是衡量惩戒力度的最终标尺。留校察看一年,仅限制当事男生评优、评奖、入党;期满无再犯,限制自动解除,仍可正常毕业,取得985高校学历学位。开除学籍则意味着学历注销、学信网无法查询、所有与学历挂钩的就业资格全部作废。两相比较,代价差距明显。惩戒力度与违法代价失衡,恐传递“偷拍成本低廉”的错误信号,更牵动对校园安全机制的整体反思。
个案争议之外,更需审视校园安全机制的深层短板。从偷拍发生到事后处理,暴露的是预防机制的缺位。教室本是求学场所,却沦为偷拍现场;事后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固然重要,却填补不了预防机制的缺口。若连课堂都无法让女生安心听课,所谓“加强教育”便流于形式。高校对学生违法行为的处置裁量权边界何在,“和解”能否替代法律追责,这些追问不会随个案了结而消散,反而应成为完善校园治理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