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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生交往八项规定》 校方:没有生效,并未执行

2013-05-24 15:50:00 来源:盐城晚报记者 浏览:46
内容提要:近日,某网站贴出一份《江苏省阜宁中学男女生交往八项规定》,一时间被多个微博转发。其中,“江苏身边事”微博转发时提到“这八项规定对学校男女生交往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细致的规范,并列有相应的处罚,看后,请膜拜”。

                     

    近日,网络贴出一份《江苏省阜宁中学男女生交往八项规定》,一时间被多个微博转发。其中,“江苏身边事”微博转发时提到“这八项规定对学校男女生交往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细致的规范,并列有相应的处罚,看后,请膜拜”。

    记者从网上的这份《规定》中看到,具体包括“男女生在校园内交往,应用口头语言,不得用书信、QQ、手机短信交流。正常的交往是透明的、健康的。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男女生不得在校园内结对散步、谈心、拉扯、打闹。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男女生不得参加对方的生日聚会,更不得相约一起进入娱乐场所,违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等。

    作为一家国家级示范高中、省四星级高中,这份规定的“严苛性”令不少网友费解。昨天,盐城晚报记者与阜宁中学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此规定的真实性。对方表示,这份所谓的“规定”并没有执行,只是该校德育处一位主任在一次班长召集会上,提出的自己一些不合时宜的想法。校长知道后,当场否定了这份规定,并对这名德育处主任进行了认真教育。

    “网上出现这份规定,可能是一些学生觉得新奇,拍下来转发的。这件事不是恶搞,但没有生效。里面的规定我也看过,加强学生教育是应该的,但这里面的种种规定显然不符合时代要求,学校根本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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