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建湖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该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份处理意见首次提出“有奖举报”制度,并且加大了对违规教师的处理力度。
如查实先停职后处理
记者注意到,《意见》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教师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查实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律先停职,然后再处理;情节较轻的(家教辅导5人以下),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情节较重的(家教辅导6~10人),在评优、晋级、申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等方面3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调离原单位(在县城的调至乡镇,在乡镇的调到其他乡镇)。
情节特别严重的(家教辅导10人以上或被查处两次的),在评优、晋级、申报学科带头人等方面5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名教师等称号的,予以撤销;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调离原单位(在县城的调至乡镇,在乡镇的调到其他乡镇),直至解聘。
老师违规校长要担责
各学校为有偿家教治理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学校出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那么该校以及学校责任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意见》规定:同一所学校被查实两例的,当年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单项奖一票否决;同一所学校被查实3例的,当年综合奖一票否决。
凡有教师被查实为有偿家教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同一所学校被查实两例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被查实3例的,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被查实4例及以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
属于集团学校的,所属有一所学校被查实3例以上(含3例)或所属学校累计被查实5例以上(含5例)的,对集团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理。
无偿家教也要层层备案
建湖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凡举报并提供有效证据协助查实的,县教育局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为:86233249、80695320。
“以前也出台过相关规定,但有奖举报是首次提出,我们还对有偿家教进行更严格的认定。”昨天,该局负责人王瑛向盐城晚报记者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有偿家教:家教辅导(含在外租、借房屋)收取他人钱物或变相收取他人钱物的;家教辅导5人以下(含5人),未经学校审批同意并报教育局监察室备案的;家教辅导5人(含子女等直系亲属)以上,无论是否收费,一经发现,一律视为有偿家教处理。
“我们以前在现场查处时,常会遇到家长不配合、老师又不承认收费的情况,这就很难认定是否为有偿家教。现在我们要求老师即使是无偿辅导几个学生的,也必须事先到学校申请,然后再送到教育局备案。如果辅导学生没有备案或者不是备案中的时间和地点,那么一律视为有偿家教。”王瑛告诉记者。